主管单位:中国政法大学

主办单位: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法哲学与交叉法学院研究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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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封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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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版周期:年刊

出版地:北京

投稿须知

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投稿须知

1.《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》一律电子投稿,文稿篇幅(含图表)一般不超过6000字,一个版面3000字内。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。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、小写,正、斜体,黑、白体,上下角标应区别明显。文中的图、表应不超过3幅,图像要清晰,层次分明,按顺序标号,且应有名称;若系采用与引用资料,应于文末注明资料来源。

2.来稿文责自负,稿件内容不得抄袭或重复发表,作者自留备份稿,本刊不退稿。本刊对来稿有权作技术性和文字性修改。收到稿件之后,6个工作日内审稿,电子邮件回复作者。重点稿件将送同行专家审阅。如果15日内没有收到拟用稿通知(特别需要者可寄送纸质录用通知),则请与本部联系确认。

3.论文一经发表,赠送当期样刊1-2册,需快递的联系本部。

4.请在文稿后面注明稿件联系人的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详细联系地址、电话(包括手机)、邮编等信息,以便联系有关事宜。获基金赞助项目论文应注明基金项目名称,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(无则不用注明)。

5.《法哲学与法社会学论丛》论文要素及顺序格式:

(1)标题:一般不超过20个汉字(副标题除外)。

(2)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:按“作者姓名/工作单位全称,所在省城市 邮政编码”格式。

(3)摘要:用第三人称写法(不以“本文”、“作者”等为主语,可用“文章”),一般不超过200 字。

(4)关键词:3-6个,中间用分号(;)相隔。

(5)正文:要求结构严谨,表达简明,语义确切,论点鲜明,论据充分,引用规范,数据准确。文内标题要简洁、明确,标题层次不宜过多。

(6)参考文献:参考文献应引用公开发表的资料,文献序号与其在文中出现的次序一致。